追偿权以南昌市的一则案例为例,一名员工在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工伤。由于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南昌市社保中心依法先行支付了工伤医疗费用。随后,社保中心向用人单位出具了追偿通知书,要求其偿还先行支付的费用。经过一系列的法律程序,最终用人单位全额退还了社保基金先行支付的费用。这一案例不仅彰显了工伤保险基金的安全稳定性,也体现了社保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决心和能力。标签(Tags): 工伤保险基金, 交通事故, 工伤赔偿, 追偿权, 社会保障法(注: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在实际操作中,请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以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