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时如何赔偿?工伤保险与人身损害赔偿的蹊跷碰撞!
各位看官,你们听过“一石二鸟”的说法吗?不过,今天小编要聊的是工伤赔偿中“双倍快乐”的秘籍,也就是工伤保险和人身损害赔偿在交通事故赔偿中的“竞合”!千万别眨眼,下面逐一解谜!
遭遇工伤,有工伤保险撑腰。遇到交通事故,有交强险、三责险兜底。但当工伤和交通事故撞个满怀呢?侵权者是不是可以拍拍屁股走人?
答案:当然不!
工伤保险与人身损害赔偿本质不同,是两种独立的赔偿机制。也就是说,侵权者不能因为受害人享受了工伤待遇就免除自己的侵权责任。所以,受害人可以享受双重赔偿的快乐!
医药费等费用,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都不支持重复报销。但其他项目,如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等,则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失进行重复赔偿。
有的单位偷梁换柱,以工伤为由拒绝支付交通事故赔偿。但这样的想法大错特错!工伤基金不得抵消减免交通事故赔偿待遇,保障受伤员工的合法权益才是王道!
劳动者在生产劳动中因他人过错造成工伤,可以同时主张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这两种赔偿并行不悖,不影响受害人获得全面补偿。
近年来,这类劳动者群体的合法权益保障成为法院审判的重点难点。针对他们的工伤和交通事故赔偿法院也给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支持双重赔偿,确保他们的合法利益得到有力保障。
工伤保险和人身损害赔偿在交通事故赔偿中的竞合,既是对受害人权益的充分保障,也是对侵权行为的严厉制裁。只要受害人不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双重赔偿安排走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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