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的保证方式:借款方不能履约时,保证人担责详解
嗨,大家好,我是你们的小编,今天来跟大家聊聊民间借贷中很重要的一环:保证人。在借贷活动中,借款人如果不能按时还款,保证人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那这个责任究竟是怎么样的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弄清楚。
在民间借贷中,保证人的保证方式主要有两种: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1. 一般保证:保证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只有在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的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还款义务。
2. 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直接承担还款义务。也就是说,即使借款人有能力偿还贷款,保证人也要承担还款责任。
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请求一般保证人履行债务。一般保证人的责任如下:
1. 补充责任:保证人承担的责任仅次于债务人,只有在债务人不能偿还贷款的情况下,保证人才需要承担还款义务。
2. 不能抗辩: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不能以债务人无权变卖财产、与债务人无关联等理由拒绝承担还款义务。
3. 追偿权: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连带责任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直接承担还款义务。连带责任保证人的责任如下:
1. 同债务人承担同等责任:连带责任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的责任相同,债权人可以不受顺序地向连带责任保证人或债务人追偿。
2. 不得提出抗辩:连带责任保证人不得以债务人无权变卖财产、与债务人无关联等理由拒绝承担还款义务。
3. 不能行使追偿权:连带责任保证人无权向债务人追偿。
保证人可以在以下情况下免除责任:
1. 债务人已履行债务的。
2. 债权人免除了保证人的责任。
3. 保证期间届满。
4. 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向保证人主张权利。
5. 保证合同被依法撤销或解除。
除了保证之外,民间借贷中还有其他几种担保方式,如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等。这些担保方式的法律责任都不相同。
1. 抵押:以借款人的不动产或其他财产作为担保,若借款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2. 质押:以借款人的动产作为担保,若借款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质押财产。
3. 留置:债权人因保管、修理他人的动产而享有的留置权,若借款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扣留动产直到债务清偿。
4. 定金:合同订立或者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履行合同而向对方支付的金额,若借款人不履行债务,定金将不予返还。
各位看官,关于民间借贷保证方式的今天就先聊到这儿啦~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或者想了解更多,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交流。同时也欢迎大家分享自己的经历和看法,为我们提供更多素材和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