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后不配合调查算不算逃离现场?
各位看官老爷们,大家好呀!今天咱就聊个老生常谈,又经常让人摸不到头脑的话题:肇事后拒绝配合调查,到底算不算逃离现场呢?
下面咱先来摆个五项全能,带您彻底搞明白这个
交通肇事逃逸,广义上指交通事故发生后,行为人为了逃避法律追究,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狭义上,是指交通事故发生后,行为人明知自己负有责任,且有能力履行相应义务的情况下,故意逃避、拒绝履行责任的行为。
这事儿得分情况:
报案后立即返回现场,一般不认定为逃逸。因为报案本身就是一种主动承认责任的行为,即便离开现场后又折返,也不能认定为逃逸。
报案后无故离开,且明显逃避责任,则可能认定为逃逸。比如,报案后去藏匿证据、找人顶包等,这显然是心怀鬼胎,有逃避责任的故意。
关键看有无逃避责任的故意:
给伤者留下真实信息,事后因客观原因(如急事)离开,一般不认定为逃逸。毕竟,送医本身是承担责任的表现。
留假信息、不留联系方式,事后逃逸,则可能认定为逃逸。这明显是为了逃避责任而为之。
毫无疑问,调查期间逃匿绝对算逃逸!因为调查期间,行为人负有配合调查的义务,无故逃匿就是逃避责任的表现。
这个情况比较复杂,主要还是看证据:
有证据证明事故责任,却否认责任,且故意躲避赔偿,则可能认定为逃逸。
存在争议,无法确定事故责任,且行为人有合理理由拒绝赔偿,则不一定认定为逃逸。
对于肇事后拒绝配合调查是否算逃离现场,大家都有啥独到见解?欢迎在评论区踊跃留言,咱一起探讨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