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交通事故赔偿过以后,工伤津贴还能拿吗?
工伤保险条例解读
对于工伤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津贴之间的关系,工伤保险条例有明确规定: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
五大问解答
如上文所述,交通事故赔偿已包含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因此在交通事故赔偿后,将不再享受工伤津贴。
交通事故赔偿包括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和误工工资等费用。
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并没有对工伤和交通事故竞合时是否双赔的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主要存在两种做法:一种是采取补差原则,即因交通事故赔偿过的,工伤保险只支付差额部分;另一种是采取最高额原则,即工伤保险和交通事故赔偿中哪项金额最高,就按照哪项来支付赔偿费用。通常,不同的地区可能采取不同的做法,建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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